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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5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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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自然資告字〔2025〕9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(原國土資源部39號令)等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經批準,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決定采取掛牌方式出讓慶自然出字〔2025〕018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:
地塊編號 |
不動產單元號 |
土 地 位 置 |
土地面積(㎡) |
土地用途 |
規(guī)劃指標要求 |
出讓年限(年) |
起始價 (萬元) |
競買 保證金 (萬元) |
||
容積率 |
建筑密度(%) |
綠地率(%) |
||||||||
慶自然出字〔2025〕 018號 |
340803005001GB00200W00000000 |
位于大觀經開區(qū)智能制造產業(yè)園內,集安路以東、五里路以北、城北實業(yè)公司以西。 |
31964.46(約合47.94畝) |
工業(yè)用地 |
≥1.0 |
≥40 |
≤10 |
50 |
972 |
195 |
備注:出讓地塊具體規(guī)劃指標以規(guī)劃條件為準,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成果為準,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(地塊起叫價不含契稅、印花稅)。
二、競買人資格
1.競買人須為公司法人。
2.禁止目前在安慶市城區(qū)范圍內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企業(yè)申請競買。
三、出讓方式
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取掛牌方式。
四、競買約定
1.提交競買申請前,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,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(xiàn)狀;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(xiàn)狀有疑問的,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書面提出。
2.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,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,對宗地現(xiàn)狀無異議。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,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(xiàn)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。
五、競買登記
1.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,見出讓文件。競買人可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1日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(天柱山西路201號)領取出讓文件。
2.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,競買保證金繳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指定賬戶,申請人憑銀行進賬單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換取競買保證金收據,再憑競買保證金收據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主樓3008室申請競買,辦理競買登記手續(xù),逾期不再受理(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賬為準)。
申請人應于2025年5月21日11:30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提交書面申請。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2025年5月21日11:30前(以實際到賬為準)。經審查,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,我局將在2025年5月21日17: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。
六、時間和地點
掛牌日期: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,
掛牌時間: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5:00。
掛牌截止時間:2025年5月23日上午9:30。
掛牌地點: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(龍山路215號)。
七、特別說明
1.競得人須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逾期未簽訂的,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,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。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,1個月內付清全部出讓金。
2.競得人須按照規(guī)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(guī)劃方案要求,在土地成交后2個月內開工建設,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(結構封頂),并申請竣工驗收。
3.沿路建筑退讓應按照已批準的規(guī)劃設計條件進行控制。(見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批準的安慶市DG07-0308-02地塊規(guī)劃條件)
4. 受讓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只能用于合同約定的項目建設。非經出讓方批準,受讓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使用權。
5.競得人須嚴格按照《安慶市工業(yè)項目用地規(guī)模預核定簽報表》明確的投資強度、畝均稅收、能耗標準、環(huán)境標準相關要求組織建設、生產和運營。否則,視為違約,由開發(fā)園區(qū)管委會無償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相關生產設備。
6.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40天內交地,由大觀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交付手續(xù),簽訂交地確認書。
八、其他事項
1.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、傳真、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。
2.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工作人員組織現(xiàn)場踏勘組織現(xiàn)場察看。
3.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用增價方式,并設有保留底價,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,不予成交,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4.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文件,以出讓文件載明的為準。
九、聯(lián)系方式及銀行賬戶
1.聯(lián)系方式:
聯(lián)系人:徐秋雨19855591980;李亞麗13685566755
監(jiān)督單位:所有者權益和開發(fā)利用科 0556-5186053
2.競買保證金賬戶(土地出讓金另繳至約定賬戶)
賬戶名稱:安慶市國土空間生態(tài)保護修復和整治中心
開 戶 行:徽商銀行安慶壽慶支行
賬 號:225006007701000002
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2025年4月23日